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 疏通教学质量信息交流渠道,学院进一步推行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作用,使我院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院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模式与组织结构
(一)成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 、“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执行委员会”,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织机构,实施院-系两级的教学督导管理模式。
1、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图

2、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主任:由院长担任;
(2)副主任:由副院长担任;
(3)委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各系、部、实训中心主任;各相关部门(教务处、人事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的主管负责人担任;
(4)秘书组:1~2人,由高教研究所南北校区教学督导科人员担任,秘书组人员负责处理院级教学督导组的日常事务;
(5)院教学督导组(建立院督导专家库):由各系部、实训中心及相关部门推荐。
①院教学督导专家库人员的遴选资格:系、部、实训中心主管教学的主任或副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教学工作在十年以上)的在职教师或外聘(续聘)的退休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系、部、中心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
②建立院教学督导专家库作用:以备院级督导组集中听课时,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③院教学督导专家库的人数:专家库总人数为70人(可根据每学期的情况进行调整)。其中,南校区的人数为40人,北校区的人数为30人。
④院教学督导专家库人员的推选:由各系、部、实训中心按本部门总人数(含外聘教师)的20% ~25%的比例,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推荐。
相关部门:学生工作处为1~2人 ;人保处为1~2人;图书馆为1~2人。
⑤任期:由学院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6)系(部、中心)督导组
①系(部、中心)督导组的组长:各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全面负责本系(部、中心)的教学督导工作,由主管教学的系(部、中心)正或副主任;或由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教学工作在十年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担任。
②系(部、中心)督导组成员的选拔条件
系(部、中心)教学督导成员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熟悉教学规律,为人正直、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群众威望的系(部、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教学工作在十年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具有十年以上教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教师组成。
③系(部、中心)督导组成员的人数:按本系(部、中心)总人数(含外聘教师)的20% ~25%的比例选拔。
④任期:教学督导成员由各系(部、中心)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7)“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执行委员会”
组织机构: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1人,分别由学院学生会学习部的正、副部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教学质量信息员组成。
二、“学院教学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执行委员会”,院、系(部、中心)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范围
(一)“学院教学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范围
1、对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的管理与指导;
2、集体研究、讨论并制定和颁布有关于加强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办法及实施方案;
3、领导、指导与监督院—系两级的督导管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4、督促加强院—系—学生三层次监控,以保障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执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范围
1、选出覆盖全院各系的学生信息员,协助院督导科收集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信息,及时反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院督导科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完全由学生参与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并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发放、收集和整理教学质量评价资料。
3、协调各系教学督导组做好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三)院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院督导组工作职责是:
1、在院长的领导下,做好全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进行教学信息反馈、教学指导与教学诊断评价。实施宏观管理,即导向性的管理,是最高层次的督导工作组织,带有专家性质,负责领导、指导、考核各系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2、通过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3、通过教学督导对学院各系(部、中心)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
4、及时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为学院评选教学质量优秀奖提供参考意见。
5、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参与学院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和竞赛活动,开展对学校教风、学风、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和水平的调查研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为学院的专业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等提供建议。 '
院督导组的工作任务是: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检查各系、部、实训中心的教学督导计划的制订情况。
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随机或集中听课,院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0节。
听课方式:
1、“地毯式”听课;
2、重点听课;
3、导向性听课,如:多媒体课,主题式的听课;
4、参与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
5、每月初提交上个月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月报表》;
6、每学期初提交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向学院领导送交工作总结和建议;
7、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四)系(部、中心)督导组工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范围
系(部、中心)督导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常规性、基础性地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全面和详细地了解本系部的教学质量的情况,进行的是微观管理,规范执行学院的教学督导制度和工作流程。
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对本系(部、中心)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本系(部、中心)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具体如下:
1、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随机评价。系(部、中心)督导组通过开展听课活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次听课后,都应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同行评价打分表》和《系(部、中心)督导组听课意见反馈表》,将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并由授课教师签名确认,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
2、在听课评议的基础上,系(部、中心)督导组应把工作范围扩大到实验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
3、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院督导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及时向学院或系(部、中心)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以便学院和系(部、中心)组织观摩教学。
5、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
系(部、中心)督导组的工作任务:
1、每学期初提交系的(部、中心)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听课表,学期末向院督导科送交工作总结;
2、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系(部、中心)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0节。组织开展听课、评议和反馈;
3、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并进行指导;
4、组织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
5、按照《系(部、中心)督导组教学督导工作流程图》进行操作;
6、每月的5日提交上月的《系(部、中心)督导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月报表》;
7、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同行评价打分表》分别送交南北校区院督导科汇总统计。
8、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9、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系(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10、做好每学期的每四周一次的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填报《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汇总报表》(四周一次);
11、组织期末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与调查工作。
三、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1、以听课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方法的运用,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
2、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系部的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4、教学督导组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学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其间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
5、院、系(部、中心)督导组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可以在课后就教学问题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6、教学督导组成员集体听课后的评价意见,须经督导组集体讨论后方可向被听课教师反馈。
四、其它
1、学院按学期为督导组成员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对贡献突出的督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各系(部、中心)及全体师生对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教学督导组提供所需材料。
3、本制度经院党委讨论批准后,自
二00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