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工会小组: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推动开展有益于广大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和谐校园,工会委员会决定试行工会文体活动项目化改革。为了使该项改革顺利开展实施,特制定《关于实施《关于试行工会文体活动项目化改革的意见》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会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实施《关于试行工会文体活动项目化改革的意见》暂行办法》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关于实施《关于试行工会文体活动项目化改革的意见》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开展有益于广大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和谐校园,工会委员会决定试行工会文体活动项目化改革。为了使该项改革顺利开展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
项目是指各部门单位或群众团队组织开展的某项文体活动内容的总称。
活动项目包括文化、休闲、健身、体育等大类。
项目设立原则: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具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参与。
第二条 项目活动组织人
1、学校工会
2、部门单位
3、基层工会联合体的活动负责人
4、群众文体活动团体或团队的组织者或负责人
第三条 项目活动组织形式
项目活动组织形式可分为工会统一组织和申请组织两种。
1、工会统一组织:由学校工会按照计划或因实际需要而组织开展活动。
2、申请组织:由部门单位、基层工会联合体、群众团体或团队向工会申请组织开展活动。
按照开展活动规律可分为
1、定期活动:组织固定时间周期的经常性活动。
2、不定期活动:组织不固定时间周期的经常性活动。
3、一次性活动:组织一次性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 项目申办条件
1、有明确的组织人或负责人
2、活动内容有益教职工文化素质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不违反国家法规。
3、具备可行性(场地设施、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
4、具备安全性
5、非部门单位组织的活动基本参与人数稳定,一般不少于5人
6、非奢侈性
7、除一次性活动外,应具备经常性
第五条 项目申办程序
1、申报:活动组织人填写《工会文体活动项目申报书》,附相关的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工会;
2、初审:工会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备案开展、批准开展、评估遴选等初审意见。
(1)备案开展:需工会协助在校内可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项目;
(2)批准开展:活动经费需要工会给予一定的补贴的项目;
(3)评估遴选:主要活动经费来源为工会补贴的项目。
3、需要进行评估遴选的项目,由工会组织评估遴选小组进行遴选。通过遴选的项目,给予批准开展。
4、对于参与人数较多、资源需求较大、影响较大的项目,还需经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
5、活动小结:每一项工会文体活动应每年或在活动完成后进行小结,收集并整理活动有关资料备存。
第六条 工会支持
1、工会统一布置但由各基层部门单位分别组织的活动,工会根据布置通知落实支持。
2、对申办组织的活动项目,工会根据项目情况在资源协调、人力协助、经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七、其它
1、工会补贴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管理规定进行开支。
2、工会在时机成熟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项目展示评比,总结积累经验。对于组织开展工会文体活动评价较好的组织人给予鼓励。
3、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