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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日期:2014/4/19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学校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于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项目验收。创办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按照 “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质量为本,培养技术应用型、工程实施型、基层管理型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致力文化传承,强化科技服务,拓展开放式教育。目前,学校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是华南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开设专业47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50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共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无违纪违法记录。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或2014年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附件1)中的学历学位、年龄等具体条件。

2、报名时间:自招聘启事公布之日起至58日止。

3、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须注明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有意应聘者,请登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与身份证、所有学历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及附件1“基本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任职)证明、证书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dcp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

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发布复审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本人持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期间有2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工作职务和工作年限等)。

6)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部)学生会、团总支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者,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部)开具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我校统一的模板格式开具)或提供相应的聘书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个人亲笔签名)。

对复审合格者,正式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自我陈述及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自我陈述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单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4、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方法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候选人,其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及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经学校相关会议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12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四)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资格复审当天。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02593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马老师),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4:证明(模板).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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