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南校区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于2013年7月底届满,现就其供应服务权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
2、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
认证)、取水许可证。
3、提供的饮水机、水桶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4、2012年至2013年产品无检测不合格记录,并提供国家质检
部门出具(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局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水质的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学院有权
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及复印件;
2、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
联系人:
后勤基建处
二0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