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于2013年6月6日发布了南校区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在6月14日开标时参加投标单位有三家,其中因两家公司提供招标资料有异议,剩余参加投标单位没有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本次招标取消,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决定本项目重新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
2、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
认证)、取水许可证。
3、提供的饮水机、水桶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4、2012年至2013年产品无检测不合格记录,并提供国家质检
部门出具(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局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水质的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学院有权
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2013年6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10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 黄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24125
后勤基建处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