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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以前大事年
编辑日期:2012/8/29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原广东交通学校

  1956年广东交通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交通厅举办的省公路技术简易训练班。

  1957年广东交通学校创办,但未向社会招生。

  1958年与广东工业干部学校合并,改名为广东工业交通干部学校

  1959年恢复广东交通学校名称,正式向社会招生。

  1961年与广东邮电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广东铁路学校合并为广东交通学院。

  1962年与上述三校分家,恢复建制和校名。同年,由于广东交通学院停办,该院原汽车和公路两专业合并到我校,省机械学校和省水电学校也转给我校60级学生90名。

  1968年至于1973年夏,因文化大革命,学校被迫停办。

  1973年春在广州市沙河元岗重新建校至今。

  1987年省人事局批准我校办学规模为1280人。

  1991年我校实行半军事化的学生管理。

  1992-1993年我校连续2年被广东省高教局评为文明校园

  1993年我校荣获交通部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称号。

  1992年我和1993年我校先后被广州市爱委会评为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爱国卫生运动模范单位

  1994年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6年被劳动厅批准设立第四家省级技能鉴定所。

  1997年我校被省政府批准为举办五年制高职班试点学校。

  1998年我校获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发的广东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1999年教育部批准广东交通学校和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升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原广东省航运学校

   1960年秋,原广东省航运厅创办广东省航运学校,学校始在两艘停泊的河船上办学。学校设轮机管理、船舶无线电通讯、水工三个专业四个班,学生200名。

  1961年春,学校迁至广州河南赤岗办学。

  1961年秋,国民经济调整。广东省邮电、交通、铁路航运四校合并为广东交通学院。在广州石牌邮校原址办学。

  1962年秋,四校又分设。原航校迁至花县新华镇。在原航运厅一家水泥厂旧址办学,更名为广东省河运学校。设船舶驾驶、轮机管理、河运管理和船舶无线电通讯四个专业,包括自铁路、机械两校拨来学生,在校生增至224人,教职工增至62人。

  1964年,向港航部门输送了驾、轮、何管、电讯专业332名第一批毕业生。

  1968年,省通知所有中专停办。

  19704月,复称广东省航运学校

  19725月,学校接受培训在职船员任务。

  1973年秋,复办中专班,从推荐来的知青中录学员工52名,在驾、轮、水三个专业学习。教工人数恢复到49人。

  1974年增高航道专业,于1979年停办。1975年得办电讯专业。1976年增设港机专业,只办了一届。至此,航校共调驾驶、轮机、水管、电讯、航道、财会、港机七个专业。

  1978年三月,学校按统一招考录取高中毕业生入学。

  198011月,航校被原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专之一。

  1982年,校刊《求索》创刊。

  1983年在大连举行的交通部院校首届水上运动会,航校获中专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4年在广州地区中专田径运动会上,航校荣获男子团体冠军和女子团体第三名。

  1985年,航校被广州地区爱委会评为文明卫生先进单位

  1985年,学校被广东省体委、省教育厅、省高教局、省劳动局评为“1985年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

  1986年,航校被交通部批准为海员四项基本技能训练培训基地。

  1986年,学校被交通部评为全国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1986年,学校被省高教局、省体委、省团委评为广东省高教系统体育运动先进单位

  1986年,学校被广东省交通厅评为广东省交通系统`1986年度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198610月,广东中专办学检查评估,航校以82.1分的成绩获第一批评估学校的第一名。

  1989年,航校被省高教局评为文明校园

  1992年,航校被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花园式单位称号。

  1993630,航校经交通部批准为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310月,航校被交通中专教育研究会评为交通中专教育研究先进单位

  19941月,航校再次被广东省高教局授予广东省中专文明校园称号。

  19941月,航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广东省重点中专学校

  19948月,航校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411月,航校被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广东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19951月,航校获得省中专教研会十周年志庆学会工作突出贡献奖。

  19952月,航校荣获广东省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6830,航校获得省交通系统工程八五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1997124,省高教厅授予航校文明校园称号。

  19993月,根据STCW78/95公约和国家海监局[1997]348号文的要求,学校于19984月着手筹建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开始试运行,同年1025通过了交通部海监局审核组的审核。

  1999726,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航校与交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消广东省航运学校和广东交通学校。院本部设在原交校,原航校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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